多部门联合向部分涉及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或个人送达了《虚拟货币挖矿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整治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从以往的“引导清退”逐步转向更为明确、刚性的“限期整改”,这不仅是对国家关于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全面禁止”政策的进一步落地执行,更是推动相关产业合规转型、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整改通知书的背景与核心内容

虚拟货币挖矿,尤其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工作量证明”机制挖矿,因其能源消耗巨大、碳排放量高,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严重不符,挖矿活动往往涉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为此,我国自去年以来便明确要求全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要求各地稳妥有序推进。

此次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核心在于“限期整改”,通知书通常会明确指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违反能源管理规定、产生环境污染等,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例如一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 立即停止挖矿行为:全面终止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运行和电力供应。
  2. 清理相关设备与场地:对挖矿设备进行妥善处置或搬迁,恢复场地原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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